刘长秋(1976- ),山东济南人,法学博士,安徽医科大学特聘教授,上海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、纪检监察学院教授,上海政法学院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、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,温州大学柔性引进教授、兼职硕士生导师,东南大学兼职博士生导师,“学习强国”学习平台法治宣传专家团成员,上海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实践宣讲团成员,兼任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、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、中国行为法学会软法研究会常务理事、上海市生殖健康伦理专家委员会委员、上海市法学会生命法研究会副会长等。迄今已在国内外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、文章420余篇,出版专著、参著20余部;主持国家社科重点项目、青年项目、重大项目子课题、上海市哲社项目、中国法学会部级项目等各类研究项目30余项;获得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及网络宣传优秀成果奖、上海市党建研究会年度调研课题优秀成果二等奖、三等奖等各类奖励40余项。2016年被评为上海市第六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、上海市宣传系统优秀党员,并获得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及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突出贡献奖。接受国内外媒体采访百余次。主要研究方向:习近平法治思想、生命法学、党内法规、纪检监察。